产品描述
1、尺寸:深500mm*宽1100mm*高1800mm;
2、材质:柜体采用高强度结构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2.5mm,柜门钢板厚度≥2.5mm;
3、智能块形器材G设计应满足GA 1051-2013《条形器材和块状器材专用保险柜》要求,防破坏能力不低于Ⅰ级;
4、容量:智能方形器材柜内置不少于4层隔板放置整箱方形器材(每层不少于3箱)和4个计数零散方形器材抽屉,每个抽屉可存放零散方形器材具有计数功能,中间隔板可以按需上下调节;
5.柜门:双肩对开,中控锁采用防盗锁,机械插销式,非电磁吸式,配备三方位多锁舌电子防盗锁,门框与门扇间的锁闭点不少于12个,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使用外铰链设计,柜门打开角度>90。柜门锁闭状态时,破坏门铰链无法启柜门;
6、锁具:配备两把机械锁,l套电子锁(可设置双人开锁,为两名操作员分别配备了独立的生物信息识别装置,可通过“指静脉+人脸”方式识别开锁),当电子锁发生故障时,可通过机械锁开启。当柜门开启且柜门锁栓均处于回落状态时,旋转柜门把手,所有锁栓不应推出,关闭柜门时锁栓与柜体不应发生碰撞。
7、操作显示终端应采用指静脉、微型摄像头、语音提示模块模块等。达到双人“指静脉+人脸”开启,存取记录视频抓拍,日志上传记录等功能,尺寸不小于10寸,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操作响应时间不超过5ms。
8、开启方式:①正常开启,两名操作员分别输入“指静脉+人脸”信息后,经值班室审核通过后开启,禁止设计有一键开启功能,严禁保留密码、刷卡等其他开启方式;②应急开启,在断网、断电、系统故障的情况下,两名操作员使用自己保管的钥匙,分别打开两个机械锁开启柜门,同时值班室发出警报,系统记录为非正常开门。
9、在位检测:计数零散方形器材抽屉采用称重或其他方式计数,结构设计应不影响方形器材储存或领取使用,可通过控制系统准确掌握柜内方形器材数量及在位情况。
10、采用指纹生物识别技术,指纹仪使用指静脉识别技术,每人可预存≤10枚指纹特征用指纹识别,本地容量≥1000枚。指纹信息存放在条形器材柜系统中,同时备份存放于服务器上,两者要实现同步。其他生物识别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1、人机界面显示功能
11.1、具备人机显示界面,人机显示界面应能实时显示日期、时间、温湿度、电源状态、自检状态、网络连接状态、数据下载状态等,不使用时,触摸显示屏为息屏状态,普通人员只可通过点击屏幕查看日期、库内温湿度等非核心信息,高级权限以上(含)权限人员必须通过生物信息验证后方可进入核心功能模块操作。
11.2、人机界面应能显示柜内条形器材方形器材信息状态查看、现场授权、取还方形器材、出入柜、记录查询、常用设置、系统管理等操作选项。
11.3、显示屏具有节能功能,市电断开转为备用电源时,显示屏亮度自动降低来减少功耗;市电正常后,自动恢复较高亮度。
12、主动交互提示功能:当内置摄像头监视区域内出现人脸时,可将该人脸图像和已注册的人脸图像进行自动比对,比对通过后应主动以文字或语音两种形式给出身份信息和交互提示。
13、指纹模块具备如下功能:
13.1、指纹测试中,0.01%。
13.2、指纹匹配功能检查:应能将采样的图像与注册的模板进行1:N和1:1比对;1:1比对时,平均响应时间应≤50ms,1:N比对时,平均响应时间应≤350ms;
13.3、特征生成时间试验:单枚手指从图像到生成特征时间应≤700ms;
13.4、存储容量检测:存储指纹特征模板数应不少于512个。
13.5、通讯接口检查:应具有USB 2.0/3.0和RS232串口通讯接口。
13.6、外壳防护等级:IP54。
14.人脸识别摄像头具备如下功能:
14.1、错误接受率和错误拒绝率试验:在同一设定阈值条件下,设备的错误接受率(FAR)小于或等于 0.1% 时, 错误拒绝率(FFR) 小于或等于5%。
14.2、摄像头畸变试验:设备摄像头畸变应小于等于 5%。
14.3、性别属性判断准确率试验:设备性别属性判断准确率应大于等于 95%。
14.4、人脸识别距离试验:设备人脸识别距离范围应为0.3m~2.0m。
14.5、1:N 人脸识别响应时间试验:设备 1:N 人脸识别平均响应时间应小于等于 1.0s。
14.6、参数设置功能试验:设备应支持通过操作软件设置人脸识别阈值和活体检测阈值。
15、人脸识别功能:支持离线人脸识别,支持在3米外无感识别用户,支持防伪检测,支持近距离特定动作识别,支持表情识别。
16、柜体嵌入软件提供领取、归还、在位状态、终端设置等功能方便操作人员使用。
16.1、领取功能:可选择条形、块形器材领用事由,支持远程审批或现场审批;
16.2、归还功能:支持远程审批或现场审批,支持代还功能,同一操作流程中归还的方形器材,管理平台报表在同一条日志下进行显示;
16.3、在位状态:显示方形器材在位、领出、异常的数据;
16.4、终端设置:最大限度的方便设备的日常维护。
17、方形器材领用轨迹查看功能:可通过智能柜(架)查看方形器材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人员、审批人员、领用时间和归还时间。
18、信息上传显示功能:可在服务器上给智能柜处于在线/离线的状态指示,并能在服务器上将智能柜上传的条形器材方形器材领取/归还信息、方形器材总数、报警信息等进行显示。
19、断网续传功能:将智能柜与服务器之间连接的网线断开,智能柜可将日志记录信息存储至本机中。当网络恢复正常后,可将断网期间产生的报警记录、方形器材领取/归还记录等日志记录信息上传至服务器平台软件。
20、下列情况发生时,智能柜应能及时报警
a.当非正常开启时;
b.非正常领取方形器材;
c.方形器材未按时归还;
d.块形器材.柜门超时未锁闭;
e.智能柜断电;
f.备用方式开启柜门。
20.1、智能柜报警时应能启动现场声光报警器。网络连接状态下应具备远程报警功能;现场报警器启动后,应仅允许具备权限的管理人员解除报警。
20.2、当智能柜内置振动传感器被触发、显示屏防拆开关被触发或样机网线断开后,应能报警;解除报警后,可弹出对话框,并给出语音。
21、指纹验证错误报警功能:当使用未授权的指纹在5min内连续验证3次且均不通过时,应能给出报警提示,报警保持到原因排除后才能复位,也可自动复位,但一次报警时间大于5min。
22、报警抓拍图片功能:领用条形器材/块形器材或有报警产生后,智能柜内置摄像头应能自动进行抓拍图片,查看日志记录时可显示相应的抓拍图片,抓拍图片分辨率(像素数)为1920X1080。
23、联网功能:应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智能柜联网运行时,应能上传运行信息(操作信息、异常信息等)和方形器材状态信息到联网管理平台。
24、校时要求检验:未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手动校时功能;联网运行的智能柜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不大于2s。
25、电源要求检验:交流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连续工作不小于8h,并在该时段应能支持不小于8次的正常操作。
26、电控防盗锁具
26.1、智能柜上配置的电控防盗锁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a.锁具电源电压不大于块形器材C24V;
b.启闭瞬间冲击电流不大于5A、持续通电电流不大于500mA;
c.开锁响应时间不大于2s;
d.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
e.外壳温度不大于65℃。
26.2、电控防盗锁具在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
26.3、电控防盗锁具的锁体不能直接接触方形器材,应有隔离措施;
26.4、智能柜上配置的所有电控防盗锁具应有各自独立的备用开启方式。
27、防盗门开启流程部分功能需根据用户方需求,将部分操作固化于底层代码,不可通过操作界面改动。
28、实时对讲功能:可以在块形器材柜控制系统主界面点击对讲按钮与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对讲,支持视频和音频同步对讲。
29、柜体内部自带语音提示模块,在操作过程中提供全程语音提示。
30、可在触摸屏上对智能柜的IP地址、子网掩码、网关等参数进行设置,智能柜与服务器的IP地址设置为同一网段时,智能柜与服务器之间应能正常通信,并通过网络将智能柜的操作信息、报警信息及采集的视频图像上传至服务器,智能柜内不应设有路由器或网络交换机。
31、故障诊断界面功能: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可通过触摸显示屏对摄像头,指纹模块,人脸模块进行故障诊断。所有记录的运行信息能通过数据接口(USB接口、网络接口等)下载。
32、申请方形器材数量功能:智能柜可申请领取权限内数量方形器材。
32.1、访问控制功能检验:在访问智能库/柜密码锁的远程终端时,应具有相应的身份认证方式(如采用用户名、口令或生物认证方式),且应能对操作权限进行设置。
32.2、编码组合数检验:密钥量应大于等于100000000
32.3、误识率检验:采用生物钥匙控制开锁的智能库/柜密码锁,其误识率应不大于1%。
32.4、锁壳强度试验:锁壳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在承受2.65J的冲击强度及110N的静压力试验后,不应产生明显的变形和损坏。锁壳应具有防撬措施,在5min的净工作时间内不应被撬开。
32.5、防强电场技术开启试验:正常工作的智能库/柜密码锁在50V/m的强电场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启现象。
32.6、稳定性试验:智能库/柜密码锁连续通电168h,每天进行不少于30次的启、闭操作,不应出现误动作、电气故障或机械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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